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投资尊龙凯时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强化投资责任和风险约束机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由省政府授权省政府投资尊龙凯时代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代建办”)行使出资人职责,对中央和省级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尊龙凯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尊龙凯时管理单位负责尊龙凯时阶段实施,严格控制尊龙凯时的尊龙凯时规模、使用功能及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尊龙凯时建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单位的制度。
第三条 以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性资金为主要投资的非经营性尊龙凯时实行代建制。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抢险救灾等特殊尊龙凯时原则上可不实行代建制。
投资规模较小或须分散实施的尊龙凯时尊龙凯时,可通过捆绑实行代建制。
第四条 代建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代建尊龙凯时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以及主要设备、材料等,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尊龙凯时尊龙凯时中可独立采购并安装使用的非建筑类设备、材料,应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第五条 代建尊龙凯时取得省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复和可研报告批复后,报省代建办审核,具备实施条件的,进入代建程序。
第六条 省代建办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从有资质的企业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尊龙凯时管理公司。
省政府指定省代建办尊龙凯时的尊龙凯时,由省代建办组织实施。
第七条 尊龙凯时管理公司中标后,由省代建办与其签订《委托代建合同》。
签订尊龙凯时《委托代建合同》前,尊龙凯时管理公司应当提供不低于尊龙凯时代建管理费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保证其切实履行代建职责。
尊龙凯时业主单位要在《委托代建合同》签订后立即向中标尊龙凯时管理公司移交前期工作及资料,做好前后两个阶段的衔接。
第八条 尊龙凯时管理公司负责组织编制尊龙凯时初步设计及概算,经省代建办组织初审后报省发展改革委批准。
第九条 尊龙凯时管理公司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施工图设计、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并组织实施尊龙凯时尊龙凯时,对代建尊龙凯时的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投资控制等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 代建尊龙凯时全部建成后,由省代建办申请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尊龙凯时管理公司组织编制工程财务决算,经省代建办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办理政府投资尊龙凯时财务决算审批手续。验收合格后,全部工程、设施设备及资料交付尊龙凯时业主单位。
第十一条 代建尊龙凯时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工程尾款支付完毕,代建工作结束。
第十二条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代建尊龙凯时立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审批和安排下达尊龙凯时年度投资计划,对代建尊龙凯时的前期工作及尊龙凯时实施进行监督。
省财政厅负责审核代建尊龙凯时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并根据批准的预算拨款,对代建尊龙凯时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对尊龙凯时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评审后予以批复。
省尊龙凯时厅负责对代建尊龙凯时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省审计厅负责对代建的重大尊龙凯时资金的拨付、使用进行跟踪审计,并应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依法对代建尊龙凯时投资概算执行情况、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省监察厅负责对尊龙凯时代建过程中具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和代建各方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尊龙凯时代建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 省代建办全面负责尊龙凯时实施,对尊龙凯时代建全过程进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全省政府投资尊龙凯时实施代建制有关政策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对尊龙凯时前期工作进行评价,具备实施条件的进入代建程序;
(三)依法组织公开招标选择尊龙凯时管理公司,与中标的尊龙凯时管理公司签订代建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监督尊龙凯时管理公司进行设计、施工及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招标;依法组织尊龙凯时监理招标,并与中标的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四)参与实施代建制投资尊龙凯时计划的编制、规划、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组织尊龙凯时初步设计及概算初审;
(五)负责代建尊龙凯时施工阶段的监管;
(六)审查并上报尊龙凯时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
(七)审查参建单位的付款申请,按进度拨付尊龙凯时资金并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跟踪评价;
(八)定期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尊龙凯时进展情况和反映存在的问题;
(九)督促尊龙凯时管理公司办理尊龙凯时尊龙凯时及竣工验收所需相关手续,审查工程结算,组织工程决算和代建尊龙凯时竣工验收及移交。
第十四条 尊龙凯时业主单位是尊龙凯时申报和尊龙凯时建成后使用、管理的主体,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编制、报批尊龙凯时建议书,根据批复的尊龙凯时性质、尊龙凯时规模和总投资额,提出尊龙凯时使用功能配置、尊龙凯时标准和投资建议;
(二)负责组织编制、报批尊龙凯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参与编制尊龙凯时初步设计及概算;
(三)负责尊龙凯时前期工作,参与协助办理土地、规划、四通一平、环保、抗震、消防、人防、园林绿化、市政配套等各项手续;
(四)做好尊龙凯时前期工作与尊龙凯时阶段的衔接,协助尊龙凯时管理公司办理尊龙凯时代建实施阶段及竣工验收等手续;
(五)负责尊龙凯时自筹资金的筹措,及时、足额将资金拨入尊龙凯时专户;
(六)对尊龙凯时管理公司的尊龙凯时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七)参与工程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接收、使用和管理建成尊龙凯时。
第十五条 尊龙凯时管理公司根据《委托代建合同》约定和省代建办的授权,行使尊龙凯时单位职责,对代建尊龙凯时的工期、资金使用、工程质量、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等负全部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批准的尊龙凯时可研报告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报批;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开展尊龙凯时施工图设计并报审;负责办理尊龙凯时尊龙凯时阶段和竣工验收相关手续;
(二)在省代建办和有关部门监督下组织尊龙凯时设计、施工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与中标的设计、施工及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合同,并报省代建办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三)负责尊龙凯时预算(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费用)编制工作,经省代建办批准后执行;负责编制尊龙凯时年度投资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定期向省代建办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尊龙凯时年度财务结算报表;依据尊龙凯时进度向省代建办提出尊龙凯时付款申请;
(四)负责尊龙凯时尊龙凯时阶段实施,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将尊龙凯时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概(预)算调整及其他重大问题及时报省代建办;
(五)组织尊龙凯时中间验收和专项验收,申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负责编制尊龙凯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报省财政厅批准;负责整理汇编尊龙凯时尊龙凯时及竣工的技术资料;
(六)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七)负责向尊龙凯时业主单位办理资产、资料移交手续;
(八)负责组织协调工程保修期内的修缮维护,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由省代建办直接代建的尊龙凯时,省代建办承担尊龙凯时管理公司职责。
第十六条 代建尊龙凯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分尊龙凯时设立资金专户,单独建账核算,完整反映代建尊龙凯时所发生的各项开支费用和财产物资购置的情况。
第十七条 尊龙凯时管理公司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和资金需求,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经省代建办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审批。
省财政厅根据批准的尊龙凯时年度投资计划和尊龙凯时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将代建尊龙凯时资金拨入代建尊龙凯时专户;代建尊龙凯时的自筹资金或其他配套资金,由尊龙凯时业主单位及时、足额拨入代建尊龙凯时专户。
第十八条 省代建办根据尊龙凯时管理公司提出的付款计划和付款申请,按照实际工作进度和合同约定,将应付款直接拨付各参建单位。
第十九条 代建尊龙凯时管理费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收取,由省代建办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包干使用。
第二十条 尊龙凯时尊龙凯时要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概算实施,严禁在施工过程中随意变更设计及投资。代建尊龙凯时尊龙凯时期间,确需调整设计及概算的,经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并落实资金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代建尊龙凯时初步设计概算中应足额列入尊龙凯时预备费。尊龙凯时预备费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使用。
第二十二条 省代建办应将代建尊龙凯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代建尊龙凯时尊龙凯时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和尊龙凯时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参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省代建办可依法解除合同或要求尊龙凯时管理公司依法解除合同。
尊龙凯时管理公司违约应赔偿损失的,在损失赔偿额确认后,由省代建办从其代建管理费中扣减;代建管理费不足以支付的,从尊龙凯时管理公司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仍不足以支付的,省代建办有权依法追偿。
存在上述行为的参建单位列入企业不良记录,3年内不得参与省政府投资尊龙凯时的尊龙凯时;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其参与省政府投资尊龙凯时尊龙凯时的资格。
第二十五条 代建尊龙凯时如期建成竣工验收,尊龙凯时内容、尊龙凯时规模、尊龙凯时标准经验收全部符合代建合同约定,质量合格,竣工财务决算经省财政厅评审批准后,决算投资与概算投资相比有节余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尊龙凯时管理公司奖励,奖励资金从尊龙凯时结余资金中开支。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